• ……其实我就是无聊的想要保持这个无聊的标题队形了怎样啊来咬我啊╮(╯▽╰)╭

    嘛,其实就连要写的东西都很无聊,不过是看到了一篇清淡老练行云流水外带歌舞伎科普让无数路人正装表白的……坑= =

    Craft酱昨儿推荐的,等《夜光阶梯》缓冲的空档想起来去瞄两眼,结果就欲罢不能了。

    (周末大好的一下午啊,我那没完成的看书计划啊,海带泪T口T)

    全J文歌...

  • 这个世界时不时的要弄些妖蛾子来回答——

    【山重水复柳暗花明】这话是真理啊还是真理啊还是真理啊?

    这个问题。

     

     

  • 互相都不能作太过分的要求,老搭档忽然变爱侣,要慢慢走,慢慢走。
    ——《无糖童话》,by 虚先生

  • “leader,我可不可以哭一下的?见到他们之后我要笑呢。”
    ——《life》,by 月汐


  • 某天都要离开图书馆时看到一本书,名字很好听,《非常罪,非常美》,就拿了翻。
    讲电影的,毛尖著。
    其中讲到了德瑞克·加曼(Derek Jarman),那一章的题目叫《慢慢微笑:加曼的最后岁月》。
    加曼是个导演。在这方面他很先锋很前卫很天才很图腾。
    加曼是个HIV呈阳性的病人。在这方面他很淡定从容,只是最后有点疲惫。
    加曼是个同性恋。在这方面他曾是那个时代同性恋者的偶像。
    他孜孜不倦地为同性恋事业奋斗了三十年,顽强而暴躁地抗击各种不合他意的同性恋报道,他坚持人人都是同性恋,只是有些后来变成了异性恋。他的“同性恋人之梦”和马丁·路德的《我有一个梦想》共享一个句式:“我希望有一天,所有的男孩爱上男孩,所有的女孩爱女孩,永不改变。”
    ――毛尖 

    我在第一瞬间确实被这句话shock到大脑空白。被蛊惑了的那种空白,不会思考了。
    很多个瞬间之后我想起那个关于“天下大同”的笑话,当然这是后话。更是一个腐女的恶搞。
    但是我真的觉得这句话朴素又激昂,仿佛某种战斗檄文。
    我可以很严肃的告诉你在第一个瞬间我是以一个非腐女的立场觉得,其实他描述的那个梦想也挺美妙。至少这个句式让我觉得,非常的漂亮。
    当然我接受一切美的,但是我柏拉图,所以我觉得ML不美。
    微笑,亲吻,相拥。点到为止。这样就好。当然是两个华丽丽的美男子
    再加上“永不改变”。
    就是这四个字给这个句子施了魔法,让我觉得它和它诉说的世界美得不可方物。

    讲回加曼。
    我觉得他很幸运的有一个HB,他的同性恋人。《慢慢微笑》(Smiling in Slow Motion)其实是加曼的日记,原本记载在33册小日记本里。手订的水彩封面本子,刚好可以装在德瑞克的外衣口袋里,每册都题写着一句话:“捡到者有赏。”
    而《慢慢微笑》中最温暖的章节都是关于HB的。
    这个漂亮的男孩子背了个包敲开加曼的门,然后呆了下来。深情看护加曼7年,直到死亡把他们分开。
    “慢慢微笑”这个题目源于加曼的一句电影笔记。那是他在拍摄他后来首部获公开放映的电影《赛巴斯蒂安》(Sebastiane,1975)期间写下的:“《赛巴斯蒂安》中有一个镜头是他浮出水面,慢慢微笑起来”。他自己在“慢慢微笑”下划了一道线,句子里的“他”是加曼当时的恋人。这个情景大概简洁到刻骨铭心,加曼当时有多么爱他的主人公不重要,主人公是不是因为看见加曼而笑起来也不重要,他们后来是否上床,电影后来是否成功都不重要,加曼后来得了艾滋病,是谁传播了艾滋病给他都不重要,这是加曼付给他那个时代和爱情的代价,是生活的高利贷,加曼没有抱怨,他只在他的笔记本里平静地写下了这句话:“我把头埋入枕头,对自己说再活一年。” 
    ――毛尖

    无论如何加曼最后的人生是幸福的。我这么觉得。虽然他不得不忍受病痛和HB短暂离开时难以置信的思念。
    他看着HB在屋里挥舞肌肉,向不怀好意的来电者下恶狠狠的咒语,把水果抛向空中再接住,把水笼头开得洪水似的响,他就觉得非常幸福,非常幸福。当天晚上他做梦,半夜醒来他把HB叫醒,说他刚才梦见上帝了。HB问“上帝跟你说话了?”他说是的,上帝和我说话了。HB问上帝说什么了,加曼甜蜜地闭上眼睛,说“上帝说他把你给了我。” 
    ――毛尖


    弥留之际的加曼会想到,一月底的伦敦,凛冽的风雪里,HB第一次给他电话,说他周末可能去伦敦。当时他的心跳得初恋一般,一个人笑了一晚上。
    ――毛尖


    所以我想,任何一篇耽美或小说都不会比真实的故事更甜蜜,更痛苦,更艺术。
    非常罪,非常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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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
  • 《伍三思》的确是篇好文啊。不枉我深更半夜一边暗自脊背发凉一边折磨自己的眼睛,亦是一点不心疼的捏着mp3的向下键按按按。以至它几天内大有报废的趋势。
    作者每章之后的志怪小记确实吸引人。觉得当代耽美狼摇身成了三百年前草屋中豆灯下记录日里道听途说的老头子。(笑,这窝虽然偏僻如野,若真让春水大看见,可表生气~)
    而这也是近段时间难得让我落泪的小说。想来也是看耽美的日子久了,口味日益刁钻,对不成熟的文失了耐性。
    《伍三思》感动我的倒不是伍家父子,而是绊马关上生死一役。到这时才明白作者何以说要写一场悲壮如鸿的战争。尤其是看到漆漆黑那一笔,真正让我对这些老鼠起了敬意。
    素来对荡气回肠的东西没什么抵抗力。自己一心想求得宁静的自由,但对这些长歌当哭的雄壮,既便是虚构,也是放不下的。这也许便是我的道吧,拿起了,尚未放下。

    然后,是那篇短短的番外,《一眼》。
    “原来,这世上真的有一眼的缘分。
    这是我的劫数。
    我可以斩断,我可以不想,我也可以义无反顾。
    ……
    他/她不会记得我,我知道。
    他/她不会看着我,我知道。
    他/她不会与我有缘,我知道。
    一眼,缘自由我,便可。
    我为自己活过。”

    当即想到page大所谓“他看他一眼,而他就看他这一眼”的足够;想到momoko说,“如果我们不曾遇见,就不会穷极一生去想念”的深刻;想到世间无数人都如花七般痴求过,“请你看我一眼,只一眼,只有我一个”的哀婉。思绪四下散开去,想起那些个真真假假的悲伤与执着。自然也想起自己那一眼,那个人在身上种下的九重葛的毒。
    经年累月,积毁销骨。
    然而“缘自由我”却说得这般平和温淡,快要走火入魔的心思埋入舌根不语,末了一点凄清的笑而已。
    轻捋了眼前人的碎发挽到耳后别好。日后,请自己照顾好自己。
    “我的心,一点,也不会比他差。”
    喜欢花七,喜欢和尚,喜欢杏儿。喜欢这世间所有执着的爱者。
    罢罢,这不过是我小人长戚戚的老毛病。

    然而除却儿女情长,这篇文以及番外若干,提及的灵异鬼怪,因果报应乃至阴阳之道,却是作者想要表达的最终主题吧。
    读到那千百万只老鼠战死沙场却英雄无名的时候,想起平时对老鼠的厌恶,心里泛起惶惶的空虚。
    这不过是故事。但我内心的一角也是相信这世上总有我们所不清楚的存在的。我总觉得中国文化中的谦逊是一种不可丢弃的东西。那是一种自知之明。
    道可道,非常道。我总觉得这话是老子自己解释不清楚故弄玄虚。然而每每默念,却又有一种萦萦绕绕挥之不去的心情。
    阴阳者,讲究和谐统一。如若这世上终有一天众生平等,万物都能顺应天命安然相处,不再为了一己私欲涂炭生灵,则天下大道算是修成正果了吧?

    yuka于8月18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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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
  • 今天从bl小说贴吧链到了一个中文耽美广播剧的集散地。
    于是粉久没听的我又drama了一把。
    第一次听中文的耽美,以业余爱好来说,真的是很不错了。唉唉唉,要像日本那样drama制作精良然后放在市面上光明正大的逼粉丝掏出大把大把的银子――那啥,顿时想起柳永的一句玉蝴蝶:黯相望、断鸿声里,立尽斜阳。
    那个窝叫“优声由色”来着,感觉是很温暖的大家庭咧~老爹老娘叔叔婶婶儿子啥的乱成一锅粥,大家一起煮得咕噜咕噜的冒着幸福的泡泡(汗……这比喻,偶的BT级别又有了小幅度的提升 = =+)
    不过更让人觉得欢欣鼓舞的是,居然真的起码有两对璧人哦~哎呀这耽美事业真是蒸蒸日上啊~(貌似大概也就同人女们觉得欢欣鼓舞吧)
    让人觉得分外温馨的是东京以东和北京以北两位,人称“东北”来着^^b
    混论坛的元老说,看这名字也知道是一对啊~(有么?貌似……不大像殊途同归啊-_-|||)
    不过说起名字么,这两个名字倒真的好像在哪里见过,实在是记不得了(我这种耽美坛四处晃的人记得住才有鬼)
    觉得很甜蜜是因为东小攻给北小受在坛子上发了一个求婚贴
    小东同学为他做了一个求婚的drama,叫《亲爱的我们》。非常的用心,感觉得出来。一路心路历程走下来,觉得东同学再怎么强调他们的爱情平淡如水,想来也是要付出不同常人的幸苦的。尤其是在看了《差劲和差劲的简单相加》之后。现实生活总是残酷的,很真实的残酷,不比小说里为了表现主人公情比金坚而制造的另一种意义上的风花雪月。
    但是看到小东的温柔小北的可爱加上周围一群好友起哄恶搞,觉得这一对如果不能天长地久,那童话就真的连小朋友都不能骗了。
    觉得不普通的爱情却能争取到普通的爱情,实在是件快慰人心的事,所以真的希望老天可怜见,难得有情人。

    最近两次在公车上碰到拉拉,我还跟红薯抱怨说怎么你就可以碰到小受,我就只碰到拉拉= =(不是歧视啊,实在是身为耽美狼,那我肯定是想碰到小受的说>_< )。虽然对认真相处的同性爱人都是一视同仁的尊重,虽然我承认《蝴蝶》拍得很美,但是对拉拉还是不可能像bl那样提起兴趣(虽然是恶趣味= =)
    但是那次在公车上看到的那一对,是真的觉得很幸福甜蜜的样子。小T的打扮从头到脚都是男性化的,小P是常见的时髦的可爱女孩,外形上就比较明显。虽然并没有大胆到kiss的程度,但始终紧扣的十指,亲昵的耳语,还有神态目光姿体,每一个小细节都制造出一个气场,将两人幸福的和周围的空气隔绝,简直可以看到身边冒出的红心。
    而且我不得不承认,做到这种程度相当的大胆了。虽然女生的亲热不比男生之间的敏感,但到这个分上,只要是多看几眼就都会怀疑了。事实上她们一上车我就觉得打眼(米办法偶是专业人士= =b),何况当时车很空就她俩站着。
    感觉上是正在热恋期的小情人,看上去很美。

    是的,老夫老妻的小东小北也好,公车上不知名的拉拉小情侣也好,我认识的不认识的同性爱人,真实的不真实的故事,只要是努力在一起用心爱对方的,看上去就真的很美。
    哪怕那美丽后面穷山恶水世态炎凉艰难困苦纠结心痛……
    甚至,甚至总有一天,他们或者她们总还是分开了。
    可是你看着十指紧扣你看着浅笑盈盈你看着他们或她们历尽艰难还是很努力很努力的要在一起――
    你难道觉得不美么

    情之一字,所以维持世界;才之一字,所以粉饰乾坤。
    总归是情字比才字来得自然诚恳,也总归是心意比规矩更接近事实的真相。所以那些允许同性爱人结婚甚至领养小孩的国家,不管他的旗号是人权是人道还是有什么政治目的,但至少可以让这种美在阳光下公开恣意盎然,不得不说是赏心乐事。
    只可惜要跟一句――
    谁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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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thout you I am not whole.
  • 刚看完《差劲和差劲的简单相加》。
    除了名字确实是太那什么了点,开头有点鸡毛蒜皮让人不耐烦了点,这还真是篇挺不错非常不错很是那么回事的耽美文。
    看多了小资气氛浓重的南方人的文,看北派的文那确实有通体舒畅的感觉。
    不同于南方风格的粘湿的厚重,北派文明显的特征之一就是直接干净利落。啧啧,真是个个都是让人看了舒心的形容词啊~
    同样咬文嚼字玩嘴皮子,北味的油腔滑调无赖里就是透着那么一点点阳刚。如果南派的文是小女人组织的精致的语言加上偶然冒出的哈日小情调(我这么说真没贬义就是客观描述来着,我自己就一哈日的小叛徒= =+),北派的文就显得要男人一些。感觉,更像男人的故事。
    不得不承认那东北的男人就是要男人一点啊~

    终于明白为什么越来越看虐心的文不顺眼,那感觉就不对!再怎么虐心,一般理由都是一条,硬生生的把小受写成委屈的小媳妇日日做怨妇状还要恪守妇道绝不忤逆夫君,偏偏小攻还是别扭的闷骚男爱你在心口难开天天眼见着做心疼滴血状还要折腾天折腾地,两个人就这么耗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最后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功德圆满,那还是亲娘才给的结局,摊上个后妈,随随便便就是一个误会玩笑开大了啥啥啥没有了――我靠!不嫌累得慌!摆明了两个男人那肯定和男女言情那就不是一个路线啊!大家是都被琼瑶阿姨毒害了还是这社会主义忒腐败了大家都向小资产阶级的请调靠拢了?!
    本来就嫌女人钻牛角尖时颇是烦死人不偿命,换到两个男人了还来这出,真是没劲。
    我就是奉行很多事摊开来说就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啥啥都没有了完全可以和平演变甚至皆大欢喜,非要藏着腋着你除了蒙你家那口子你还能蒙谁呐你!
    男人么,就该摊开来讲话,做什么猜来猜去,有几个男人耐得了这个心!所以就算自己天天酸气冲天的搞小资产阶级情调,可是看完这篇文还是非常没有阶级立场的觉得男人要时不时死皮赖脸油腔滑调没事念念三字经真有事严肃认真说一不二那才有点男人的样子!哪怕他风华绝代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可他骨子里还得是个男人!
    (罗嗦到这里我终于发现我狮子座没耐性缺心眼骄横跋扈不可一世总之就是不像女人的破烂脾气全让这篇文给招惹出来了。NND,原来文也有照妖镜的作用= =)

    耽美小受绝不该是披着男人皮的女人,事实上真正的同性爱者大多数喜欢的都是男性的美感,要的是男性的英气不动声色的温柔。作为一个有职业道德的耽美狼那就该尊重事实尊重同性恋人~(有不满的不服的不同意的想吵架的――那啥,您别介呀~我这不也就自己写着玩么您继续虐继续虐,我这还等着您的下一章呐~
    ――真没立场,B4你!
    ――那谁让这世上坑这么多来着!摔不死人啊!)

    得得,写到这里,我这篇彻底成了无聊乱吐,大家就当我失心疯了犯抽-_-||||
    居然还用了“不�缛A”这么华丽的标题,华月我对不起你真不是故意的,本来我想用这标题来比喻那一对奸夫淫夫坚忍不拔忠贞不二的爱情来着……哪知道前面废话太多完全变了味
    但是真的是让人看了很安慰的一对啊。虽然各自有着人性的弱点有着人的阴暗面,可是仍然努力生活着并认真的为对方掏心掏肺的态度真是让人感动啊。脚踏实地的感动,不是轰轰烈烈的浮在面上,而是和生活一样真实的感动。
    实实在在的社会压力,实实在在的油盐酱醋茶。还有为了爱人可以抛弃一切那一瞬间散发的光辉涤荡了平日里所有的阴暗。
    并不普通的爱情,却能争取到普通的幸福。
    好像并不显眼的花,但努力开着开着。
    不灭。

    总要有这样的故事,来让我们相信到现在还苟且于世是值得的。

    所以看到作者在番外里写的题外的最后一句非常的感动:
    “很想鼓励一下自己,蘑结蘑结不要害怕,在等待和成长中,勇气不灭,信任不灭,天真不灭,爱不灭。”

    不滅華。

    顺便解释一下,日语里面“華”有个意思就是“花”。(想起古汉语里的通假字来着,小日本果然连这个都照抄了去= =)
    还有就是,这也是首粉好听粉好听的歌啊~~>_<~~华月我真是喜欢你这种华丽而不失现代感的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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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
  • 又看了一遍嫣子危大人的《假如你觉得不幸福》。
    时隔这么久,我还是最放不下岚这个角色,其次才是皓然。
    还是因为对他惺惺相惜,我总归自恋。
    那个孩子,那个连泡面要用开水的常识都不知道的孩子,轻轻松松丢下家族和皓然一起六年。而且那么认真,直到最后褪去全部的稚气,一身隐隐但凛冽的王者风度,但只是那样低低的笑着对皓然说:“为何你要这样说,真是让人受不了。”
    那时,他深爱的人说,我只是需要你,不是爱你。
    虽然他心里说,我曾深而热烈的爱过,但我不能让你有一点希望。何况总有哪年哪月哪日,你将不记得我是谁。
    而我看着这样的话,觉得岚百年身后回首,仍会记得这道深可见骨的伤口。若狠狠心去揭开,定会看见哪殷红的一道,透彻心扉。
    剑心的十字伤,死后才终于摆脱,况且不是所有的人都那么幸运可以找到一个薰的。
    岚终究不过一个痴心的孩子,从未试过对一个人如此认真的孩子。而如果一个人曾对某样事物过于认真的话,他将无法再将同样的心情转到别处。
    已经元气大伤,病入膏肓,神仙难救。
    他一心一意的,想要皓然幸福。而哲又何尝不是。
    可怜这些苦心经营的王子们都会错了意,他们的玫瑰原来没有心。怕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是自己的幸福。
    我想起渡口的那句:他的手穿过他的胸口,他感觉到他的心脏,感觉不到他的心。
    我仍是不知道皓然爱他们吗?或是爱过?而如果,如果他愿意将手放在他们中任何一人的手中。
    若他肯开金口,他们又哪怕远走天涯。
    然而这个别扭的患了强迫症的小孩,习惯性的背叛了一切。
    我记得第一次看的时候,心里很是郁闷,有点怨他。
    怨他辜负了岚的无辜。
    看他想到岚冷水泡面的那段,我止不住的心疼。
    而再看一遍,看他说,最早对他说“我可以更幸福一点,如果这世上没有你。”的话是他母亲,在他五岁时说的的时候,我实在也狠不下心来怪他。
    而那句“千万不要爱上我,即使我觉得不幸福。”也依旧冰冷的击中我的心。
    如同那句“请让我爱你,假如你觉得不幸福”对他而言始终分外可笑一样。
    他能给的,不过六年的形影相随或是一夜真心,以及永恒的背叛。
    “我也不过是贪图一点爱。”其实最贪心的是皓然。贪心到残酷。眼睁睁的看着两颗心鲜血淋漓的跳动着被献上来,碰一碰还会抽搐。然后下一秒他让它们彻底碎掉。
    这样的人,面对着的时候,我们也不过能够难受,却没有资格难过。
    只是我想着他终于和岚决绝的晚上,那样的失魂落魄;他离开哲的那个早上,那样的无法形容……嗯,也许轻松,也许愉快?或者正常才对?然而不管是那一种样子的他,他会不会有一丝的后悔呢?他可不可能死到临头才对谁说一句深藏的实话呢?
    呵呵,你看,我又在找那一点点可能的借口了。
    我又何尝不知道,我就和那两个会错了意的傻王子一样呢?
    只是我们也都不能回头。
    也许都是一样的,孤注一掷后,无法回头,无法不去拒绝。再狠了就是背叛。
    最后大家都笑,说:
    “千万不要爱上我
    即使我觉得不幸福。”

    0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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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
  • 05.7.26.0:45时候看完《流莺》。
    这个却不如嫣子危的其它作品那么喜欢。不是不好,只是要看惨的就不看嫣子危了:看她就是看妙语连珠的无赖。当然这并不是说她写的就是喜剧了。这和剧情无关,这只关乎语言风格。正如看郁郁寡欢的我自然选糖或诸如此类。
    嫣子危的作品其实很有共性,一眼便知封面上烫金着俩大字:嫣氏。(当然这只限于耽美,言情的暂无兴趣。其实是我一直都不看言情……= =)看《新房客》时就频频想起《假如你觉得不幸福》。人物设定,尤其是小受的,实在是太像。而且到底是欢喜冤家型,行文更轻松调侃,一派信手拈来的光景,读得分外容易,完全不比看《流莺》的速度。
    不过说起来,倒不觉得《流莺》里的两人有多冤,逻辑上有一个致命伤:清持同学貌若天人妩媚至此,只怕神仙见了都要动凡心。司马大人才智非凡,竟连这一层都想不到么?树大招风,宝贝自古都是要收敛完好,遮光步裹了一层又一层,再挖个地窖藏好了,见不得天日的。但凡让人开了眼,便是逼着人家动了心。赵清持只有你司马燕玲看得见啊?这等宝贝拿出来不是送给人抢么!司马大人难道会白痴到如此地步??什么?这位作者你表说你想表现什么是所谓的“热恋中的人智商都是零?!”
    看过的几篇文里,还是觉得岚这孩子是最可怜最冤大头的,招谁惹谁了你说!在番外里还可怜兮兮的,让人看了难受啊。
    好了,不说了,她的东西我再慢慢看吧,阅读总是聊以解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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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